抵押协议书八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抵押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抵押协议书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有效开展_______________大会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就_______________大会的独家赞助问题达成一下协议:
(一)赞助项目说明
1.项目:__________大会;
2.赞助内容:系列活动期间活动经费支出;
3.活动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赞助费用及回报
1.独家赞助:费用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元)。
2.回报:
(1)宣传折页、宣传海报的赞助商logo、署名广告;
(2)所有活动入场券、邀请函(包括领导、嘉宾、会员等邀请函)背面的赞助商logo、署名及形象图片广告;
(3)活动场所及学校氛围布置(横幅_____条),其中有_____条会出现赞助商冠名广告;
(4)协会网站、期刊等宣传的赞助商logo及署名广告。
(三)项目合作进度
1.甲方:
(1)甲方作为活动主办单位,整个系列活动由甲方自行策划、筹备及组织开展,并保证整个项目准备工作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乙方作为系列活动的赞助单位,仅仅是协助和感受系列活动的内容,支持和鼓励高校学生社团的发展;
(2)甲方负责设计、制作相关宣传资料,保证乙方的广告宣传效果,但乙方需提供相关资料;
(3)甲方应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在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沟通。如果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乙方有权要求拒绝支付余款;
2.乙方:
(1)乙方有权过问甲方的活动之进度,甲方必须如实反映;
(2)乙方要派员_____人参加__________大会的活动,并积极监督和配合甲方的活动;
(四)费用支出方式
赞助费的支付,经双方商定,分两次付款:
1.协议签订后,_____天内乙方先付赞助总额的_____%给甲方,即¥__________元;
2.待整个活动结束后,经双方确认,乙方再在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另外的__________%余款,即¥__________元;
(五)附则
1.本协议的合作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就继续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并根据想要续签合同;
2.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再做补充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双方可协商解决;
4.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
5.本协议共二页,签字时协议为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手印)后生效;
6.附件:系列活动策划书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
抵押协议书 篇2由于宋斌在20xx年xx月3日向曲学进借现金叁拾伍万元整(¥35万元)至今没有偿还,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
1、 宋斌自愿将临工沃尔沃挖掘机一台(型号(300)出厂编号:VLG06300006140090)抵押给曲学进。
2、抵押期间曲学进有权利用该设备进行施工,本设备施工所产生的利润,根据结算后的实际金额(除去本车所产生的费用,如修车保养、司机工资、调动托运费等)剩余款项用来偿还欠款。
3、设备抵押期间(注:欠款未还清期间),宋斌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与曲学进无任何关系。
4、如果在此期间,曲学进无法对该设备正常使用。宋斌所欠款项根据实际金额由宋斌继续偿还。
5、曲学进使用该设备纯利润达到所欠款项,双方清算后该协议自动解除。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共同解决,如无法解决可起诉至当地法院。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刻生效。
借款人: 债权人:
证件编号: 证件编号:
年 月 日
抵押协议书 篇3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签字)
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编号为的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期限为 ……此处隐藏7171个字……以主合同及其相关债权凭据所记载的为准。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2
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主物、从物、主权利、从权利、附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3、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不受抵押权人持有债务人及抵押人以外其他第三人任何方式的担保的影响,即无论抵押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保证金、履约保险等),抵押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抵押物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且承担担保责任不分先后顺序。
第三条 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抵押物清单中所列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该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抵押物价值(购买价/评估价)为人民币1023000.00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抵押人承诺和保证
1、抵押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组织(或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抵押人拥有合法、充分和绝对的权利签署及履行本合同,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授权程序(包括内部授权)已经完成。抵押人已获得有关本合同及相关文件之订立、有效、履行和执行等所必要的所有授权、同意、批准或许可,并且该等授权、同意、批准或许可是完全合法有效的。作为代表抵押人签署本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签字人,是抵押人的有效授权代表,且已获得抵押人合法、充分的授权。
2、抵押人保证抵押物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出租等情况(如抵押物已出租的,则须已取得承租人向抵押权人出具的确认承租人放弃其租赁关系对抗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之权利的书面确认书或经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形式之确认文件),且抵押人依法对抵押物拥有充分、合法、有效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有绝对的权利依本合同约定对抵押物设臵抵押担保物权。
3、抵押物来源合法,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且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6、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及办理抵押登记之时,并没有被设臵抵押权或其他任何担保物权。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8、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就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以财产抵押或质押形式设立反担保。如抵押人与债务人就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抵押人必须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后方可行使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项下的权利。
9、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就抵押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且无需对由此而可能给抵押人带来的影响承担任何责任。
10、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抵押权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抵押人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 主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对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之债权债务金额进行变更应及时通知抵押人并取得其同意。未取得抵押人同意的,如果加重了债务人债务的,抵押人对加重的部分可以不以抵押物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的,抵押人以抵押物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2、抵押人在此同意,除增加债权债务本金金额外,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无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有关变更自抵押权人或债务人告知抵押人之时起对抵押人具有约束力。主合同的变更并不影响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抵押人以抵押物应承担的担保责任也不因此而减免,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3、抵押人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主合同采用可浮动利率,抵押人愿以抵押物承担因利率浮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1、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之诉讼或仲裁时效届满之日止。
2、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将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且无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对被转让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并由受让债权的第三人按其所受让的债权受让相应的抵押权。
3、抵押人在此同意,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可以许可债务人转让全部或部分债务,如将来抵押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无需再取得抵押人口头或书面同意,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在原抵押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包括对被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权存续期内,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使用并负责保养、保全,同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抵押权人如有要求,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应交抵押权人保管。如果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况时,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维护、修缮、挽救和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在七天内向抵押权人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5款约定处理。
2、抵押人应及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收取的任何税费、管理费、修理费、水电费等款项,否则应赔偿因未履行上述事宜给抵押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权人如有要求,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必须承担费用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为抵押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抵押权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期限至少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三个月。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保单的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如果保险期届满时,被担保的债权未全部受偿的,抵押人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否则抵押权人有权作为第一受益人办理续保手续,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2、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及利息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偿并有权直接从抵押人在抵押权人所属的农村信用社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3、保险单中应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抵押权人指定的账户。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