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协议书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书的重要性,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解除劳动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解除劳动协议书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x签订为期xx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20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x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x年x月x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 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协议书2甲方:云南中茂(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黄静 身份证号码:53032419861021192X
云南中茂(集团)有限公司,与云南中茂(集团)有限公司成本合约部预算员(黄静53032419861021192X)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之间劳动法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
(一)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影响协议效力的情形,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和履行,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确认无效或者撤销或者变更。双方之间不存在本协议书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也不存在本协议书以外的其他任何未结款项。
(二)甲、乙双方于 20x年 06 月30 日起终止劳动关系。 甲乙双方之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再无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在内的所有涉法纠纷。
(三) 经双方核对无误,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含税)人民币壹万伍仟柒佰叁拾玖圆伍角整(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服务期间所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所得及费用:保密费、加班费、离职补偿费、带薪年休假补偿、社会保险费等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等以及相关全部经济补偿等费用)。
(四) 乙方自愿放弃其他请求,且不再就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缴交及各种社保待遇、经济补偿、赔偿金及其它涉及劳动争议事项向有关部门投诉、提出仲裁申请或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无任何纠葛,乙方承诺并放弃任何可能存在的权利和权益。
(五) 乙方不得向除甲、乙双方外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任职期间接触到的本公司全部相关信息及本协议的内容。乙方若违约则无条件承诺:在甲方书面提出赔偿要求后一个自然月内返还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及赔偿甲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甲方:云南中茂(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日期:二零xx年x月x日 日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解除劳动协议书3一、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联系号码: ,家庭住址: 协议内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沟通一致,于年月日予以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并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待遇约定:
1、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按实际考勤规定结算至
2、按国家规定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故甲方以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岗位工
资作补偿,即人民币元 (大写: )
3、按甲方规定办理乙方社会保险至
4、一次性综合补偿即人民币元),乙方无任何异议。
5、履行本协议约定待遇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工资、加班、社保、公积金、其他补偿等所有涉及劳动和经济方面的争议,并放弃仲裁权利。
(二) 履行保密责任约定:
1、乙方需对本协议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协议关联信息,一旦泄露,乙方同意将一次性综合补偿全部予以退回,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由此产生的内部团队争议事件,甲方同时有权追诉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2、乙方离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甲方商业机密(商业机密涵盖范围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条款为准),如有泄漏,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泄漏商业机密的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 离职工作移交和待遇兑现:
1、乙方应在解除劳动关系前,办理好本职工作相关内容的移交,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待甲方确认无异议并经甲方批准后,兑现上述解除劳动关系待遇,移交过程中对公司资产损坏和丢失的,经甲方内部核定价格,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款从应得离职待遇中一次性扣除。
2、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在甲方系统内又重新被安置工作的,则乙方应在新岗位上开始工作的一周内将已领取的经济补偿金退还给甲方(提前通知金和综合补偿),如乙方不按协议约定退还,则可从乙方工资中按月扣除,直至全部扣清全部应退还金额。
三、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严格按本协议履行,甲乙双方 无任何劳动和经济争议。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解除劳动协议书4甲方(用人单位):安徽天大 长运塑业有限公司.
乙 ……此处隐藏2173个字……同关系后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财务、人事、业务等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第三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承诺
1、不将自己所掌握的甲方财务、人事、业务等有关秘密向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泄露或牟取私利
2、在甲方任职期间未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否则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在甲方任职期间没有利用甲方名义签订有损甲方利益且具法律责任的合同
4、保证协助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做好全部工作的移交工作保证无任何遗漏或隐瞒
5、本协议签订后仍有任何未移交事项乙方保证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
第四条补偿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在职工资人民币元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元两项合计人民币元。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妥善办理各项工作交接手续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3、乙方在收到此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社保费及其他福利待遇等已全部结清
第五条甲方应自乙方办妥工资结算手续当天向乙方出具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协助乙方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乙方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财务、人事、业务等有关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因此给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牟取的全部利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3、乙方违约如单方面毁约、不配合办理工作交接、以非法手段侵害甲方的秘密信息等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元。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所产生的但不仅限于工资、加班费、津贴、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提起劳动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市××区劳动委员会仲裁。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解除劳动协议书10劳动案例
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广西)南宁市某公司职员杨某却因公司年度考核排名末位遭到了解聘。在与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领取了1.8万多元补偿金后,杨某将单位告上法院。杨某认为,公司单方面解聘,违反了《劳动法》,应按工龄支付自己3个月的劳动赔偿金差额、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差额,共计1.68万多元。日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杨某不服,提出上诉。
员工状告原单位
虽然拿到了补偿金,但对于公司解聘自己,杨某始终无法释怀。他认为,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即使自己考核排名末位,也并不意味着自己不能胜任工作。如果自己经考核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也应先对他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而公司这样武断地将他“扫地出门”,他认为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随后,杨某向南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令公司按工龄支付自己3个月的劳动赔偿金差额、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差额共计1.68万多元。
南宁市仲裁委认为,杨某与公司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单位与杨某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今年1月,南宁市仲裁委作出裁决:驳回杨某的申诉请求。杨某不服,遂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等共计1.68万多元。
“末位淘汰”解聘违法
实行“末位淘汰制”,将排名末位的员工解聘,单位这样做到底合不合法?法院审理后认为,南宁市某公司以杨某20xx年度绩效考核分数排名在本部门末位为由,通知杨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即使杨某确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该公司也应先对杨某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故该公司20xx年2月1日对杨某所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因此,杨某虽然收到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但双方的劳动关系并不必然因杨某收到该通知而解除,而应以杨某实际不再为该公司提供劳动或双方确认解除时间等事项为准。
20xx年3月9日,杨某与某公司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订立,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该协议中,杨某与某公司双方已确认劳动合同关系于20xx年2月28日解除,并明确了某公司应支付给杨某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杨某也已领取了该款。在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杨某再次要求某公司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标准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赔偿金及一个月额外工资,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法院依法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3种情形可解聘
所谓“末位淘汰”,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其企业战略和具体目标,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可该管理制度是把“双刃剑”。根据我国《劳动法》三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因此,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现实劳动关系中,单位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劳动者,并不一定是不能胜任工作的,即使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为其提供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仍不胜任工作的,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企业就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在该案中,南宁市某公司以“末位淘汰”为由解聘杨某的行为不合法。不过,杨某与单位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领取了补偿金,也就意味着杨某认可了公司的解聘行为。在此前提下,杨某要求单位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就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