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老师的检讨书
尊敬的老师:
作为一名女生,经常被批评话多、浮躁是一种应当引以为耻的事情,因为在传统教育的观念中,女性便被要求静若处子、娴雅端正,在古代社会,一位管不住嘴的女子要么被评价为刁蛮,要么就是市井长舌妇,这习惯到今天仍旧有所保持。且不提千年沿袭的文化,无论男女,多嘴多舌就是一种令人不齿的行为,轻则肤浅,重则没有教养。而“教养”一词,本身就是极难评判的东西,很难说评论者还是被评论者孰为高下,提出这一词,难免要引一番争执。
纪伯伦有句话:“话最多的人是最不聪明的人,在一个演说家和一个拍卖人之间,几乎没有区别。”演说家都如此,平时不怎么需要高谈阔论的人更应该紧闭双唇,这不仅仅是因为人难免有“言多必失”之虞。
成大器者必有几种特征,首先便是忍耐,这也就等同于坚毅。坚毅二字,不止体现在学习的刻苦钻研,或是对肌肉的极限挑战——所谓运动(例如坚持一段自己从未尝试过的长跑),还体现在对心理和身体器官的控制上面。上帝给人类两只耳朵,一张嘴巴,目的就是令其少说多听,从造物者塑造人类模具之上便可窥之用心。若非站在演讲台上同众人滔滔不绝,至少在公共场合下,保持安静是一个人对周围人起码的尊重,也是自身素养的无声体现。
王小波先生便多次在杂文中提到自己对沉默的偏好,含蓄是他的家教,沉默是他的生活方式,况且从一个嘴上贴胶布的年代走过,有时候不过大脑(甚至是过了大脑)的言论就很有可能致人死地。当然现在的话语权不至于狭隘到那个程度,于是当沉默不是必须的时候,讨论起沉默的意义,就大有意思了:到底是在喧嚣的话语圈里随波逐流,还是把自己浸在缄默中寂寂思考?答案便显而易见了,正是小波先生的沉默的教诲,他才能成为一个机敏的思考者,一个狡猾的小说家,一个幽默的学者。
反观自己,明知一切大道理,却非要令青春狂放喧闹的特质所左右,很难说应当井然有序的.地方,青春是否是一只讨人厌的饶舌鹦鹉。细观我这种行为,实在是印证了中国人“虚伪”的劣根。便是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做,大道理满口,两手空空——这与吉娣·格罗维斯谋杀案中冷漠的众人有什么区别?再者,并不是不能说,可以偷偷说——这偷偷说是指,不把一切摆在明面上,不是像个演说家似的要把脑子里的东西一股脑全也灌到人家的脑子里,你又不是个教育者,政治家。这世界不是奥威尔的《1984》,人人家中都摆着个电屏监听你;也不是文革时期,随便说上两句话就有可能被比自己小几十岁的孩子用皮带毒打,况且后者照样各说各的,比前者的恐怖色彩少得多,不摆在明面上——或者不教别有用心的人听见,也是安全的。所以说,可以说话——尤其是在现在这个比上五千年要开放数倍的年代,话语不再是强邀缴纳的税金,但说话要注意一些事情。现在才是“偷偷说”最重要的一点,这就要牵扯到公共道德了:你说话,可以,不能影响别人,不能不注重场合。
在教室里,大家都在听课,都在写作业,你说话就是错的,你不能说法律给予你话语权,你想说就说;电梯里面地铁里面,大家都安安静静的,你说话就是错的,至少你大声说话就是错的。丝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素质高些的人则会在心中默默腹诽,素质低些的,则大提“教养”,再低者,免不了破口高声四大姑八大姨问候一顿,一场纷争又是在所难免。讲到公共道德,又想提到王小波先生,他在《居住环境与尊严》便提到过:“中国这地方有一种特别之处,那就是人只在家里负责任,出了门都没有了责任感。
大家所到之处,既无权利,也无义务;所有的公利公德,全靠政府去管,但政府不可能处处管到,所以到处乱糟糟。”现今这情况虽有改善,但端倪仍存。照搬到学校里来,在班里亦是如此,大家都只在家里负责任,在家里倒是静悄悄,谁都不打搅,到学校来则大谈特谈,但人人都自私,都没想约束自己的嘴巴,只管先说了爽快,哪管别人死活,轮到自己想安静,则桌子一拍旺火一发,倒也干净利落。所有的公利公德,只有班主任管,但不可能处处管到,所以到处乱糟糟。所以要想有个安静的氛围,先管住自己的嘴,不先去管别人,因为人人都管住自己的嘴,别人也就不会去管,不会去管也免得硝烟四起。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人人自律,是不需要别人的管理的。但这何其之难,于是只能约束少部分,以儆效尤,鸡服服帖帖,猴子也会被吓住。但这牵扯到管理方面,我又不是管理人员,自然用不到方法。道理讲了一通,不过是在警戒自己,用最浅显的话语来讲,沉默不只是伟人的必修课,还首先是做一个学生的前提,这一点尤其在课堂里体现。
当嘴巴不闲时,大脑的专一只允许你说话,你若是说话,就听不进去课,看不进去书,写不进去作业。久而久之,成绩便会下降,名次也会退步。——当然,这仅仅是在学生时代,如果不加修正,这种恶习便会一路传承,演变成工作时说话,开会时说话,当然,说话也可以变成其他形式:玩手机、听音乐、看电影……不妙之处在于,在看座谈、报告会,听讲座以及最基本的——听课时,这种行为还会同与人格有关的事情挂钩:尊重。别人和你谈话时顾左右而言他;别人给你讲课时同旁人打打闹闹,聊天说地;别人给你演讲时拨弄手机。这样一想,着实羞愧了起来,臊得满面通红,不无他,这些我都是知道的、明白的,自诩尊重别人却干与尊重别人背道而驰的事情,无异于打自己的脸。于是想到,此时就置义务(例如尊重他人、尊重自己、尊重公共道德)于不顾,着实危害深远。
人是群居动物,猴子也是群居动物,但人所不同于猴子的一点是,重大事情宣布之时、有同类发表演讲之时不会抓耳挠腮,左顾右盼。当然有些人是同类于猴子的,走神方式也不限于抓耳挠腮了,不得不说我便是其中之一,浮于浅表而失于内涵,更可恶的是,我不像猴子,我是知道这样不对的,却仿佛这是别人给我规定好的周期运动,一而再、再而三的重犯,实乃不应该。忆此,实在是悔恨难当,不仅落得一个尴尬下场,还违背了自己所明白的基本道德,知而犯,禽兽矣。
自己捉着自己的手打脸,还打了不止一次,影响了一众为期中考试拼命复习的同学——而结果竟只是笑了几声,在短暂的须臾里乐呵了一下,带来南美洲蝴蝶所煽动的亚洲罡风,虽没有那么严重,却也卷得人头晕目眩了一番。在此深感抱歉,并许诺不会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