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文集锦六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一起来参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篇11、就业推荐表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简称《就业推荐表》)。学生将填写完毕的《就业推荐表》送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审核后填写“院(系、所)意见”,并加盖各二级学院(系)公章,统一报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毕业生本人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成绩单、各种证书)的复印件联系用人单位求职。如用人单位明确表示可以办理正式接收手续,将《就业推荐表》原件送交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回执”。
《就业推荐表》不得缺项,空白项填写“无”。《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申请进京指标的材料之一,《就业推荐表》填写必须准确,各项不得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可能会影响到进京指标的审批。
2、就业协议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也称三方协议。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每位毕业生只能拥有一套(一式三份),每套协议书都有相对应的编号,故其不得转让、不得自制、不得复印。
3、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4、毕业生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1)经过双向选择,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将《用人单位回执》送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3)用人单位填写基本情况,签字同意录用并加盖公章;(4)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5)毕业生所在二级学院(系、部)签字盖章;(6)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登记;(7)全部章盖齐后,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留一份就业协议书,返回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自留一份。
5、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是明确在就业过程中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并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确认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由于就业市场中招聘单位很多,难免会有鱼目混珠的情况,因此毕业生在填写就业协议前,应先仔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以便于做出正确的判断。
(2)认真填写主体双方身份的有关内容。
﹡就业协议上用人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完整填写;
﹡用人单位名称要与单位盖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用人单位性质要填写如机关、事业、企业业、部队、社团、其它等;
﹡档案接收单位、地址以及邮编要完整准确,不得省略。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单位名称与地址。学校将据此通过北京市机要局转寄档案;
﹡户口迁移地址要填写准确,学校以此为依据为毕业生迁移户口关系;
﹡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生源地,是指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地;
﹡服务期、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就业协议终止的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应该由签约双方协商后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内认真填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解除就业协议的条件应事先约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本人如准备考研、出国,可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就解约条件做出相应约定,以免产生纠纷。
6、单位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函
凡被国家部委所属单位接收、京外生源毕业生留京就业、非上海生源到上海市就业、非天津生源到天津市就业、非广州生源到广州市就业、非深圳生源到深圳市就业等的毕业生,均要请用人单位办理单位主管部门(国家人事部或各地市人事厅、局等)的正式批函(表明单位已经为毕业生落实户口指标)。毕业生将正式批函送交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上述情况毕业生未取得正式接收函,学校将暂不列入派遣计划。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篇2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习单位)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习人员)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岗位需求,乙方经所在学校团委或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岗位见习。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必要的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实践能力。
二、见习岗位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学专业,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在乙方见习期间,协助乙方所在高校对乙方进行管理;在乙方到岗前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____元;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____元的基本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单位为乙方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见习岗位的安全;见习结束时与乙方所在学校共同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
5、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见习,按时完成见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此处隐藏2004个字……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篇6甲方:xxx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乙方:
为使人事人才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不断推进人事代理的社会化服务,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明确规定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1、人事档案托管:管理乙方存档人员的档案,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和保管,办理查阅和转递,保留委托管理人员的原有身份并连续计算工龄;
2、人事关系接转:为乙方存档人员办理人事关系接转,包括原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的接转手续;
3、技术职称申报:为乙方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认定和晋升申报等手续;
4、转正办理:为乙方存档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办理转正定级;
5、人事证明材料:以档案材料为依据,为乙方存档人员出具出国(出境)政审、考研报名等事宜的证明材料;
6、社会保险代理:为乙方存档人员代办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手续;
7、外地人才引进:为乙方办理从省外市外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的调动落户手续;
8、政策咨询服务:为乙方存档人员提供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等服务;
9、其他可以协商的人事代理事宜。
第二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0、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求;
11、乙方不按时交纳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服务;
12、受聘人员解除合同,乙方应在壹个月内通知甲方,并提供解除合同、工作鉴定及管理费缴纳截止时间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三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3. 乙方的人事代理业务只能由甲方一家承担,并不得以“空挂”方式委托甲方办理人事代理业务;
14.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申请有关服务时,应出示公函以及证明材料;
15.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不得提出不符合国家人事政策规定的要求;
16. 乙方所聘用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的病、残、伤、亡事故,按国家劳动法规由乙方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档案管理费及人事代理费每人每年人民币 元,协议期内如档案及人事关系调出,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乙方享有的权利
18. 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人事政策及相关法规;
19. 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本协议中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
三. 双方需要确认的其他事项
20.乙方需托管的人员姓名及基本情况;
2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协议执行过程中,有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若该变化是强制性的,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协议的内容。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xxxxxx 电 话:
传 真:xxxxxxxxxxx 传 真:
地 址:xxxxxxxx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签:人事